

大家好聚合财富,我是陈拙。
最刺激的官司不是刑事官司,而是婚事,这话不是我说的,是我刚认识的一个新律师说的。
她叫袁金嗓。
她说做律师这行,有人求财,有人求名,这些东西她不仅都要,而且她还想“求刺激”。她沉迷于办理自己能接触到的最奇怪的离婚案件,我问有多奇怪,她说,反正比国产电视剧要荒诞。
“上帝是最好的编剧,但是写到人类婚姻这一章的时候,他一定喝大了。”
2011 年,她刚入行,心里就有了这句领悟,因为她接手的第一起离婚案就牵涉三条人命——两人被害,一人被判死刑。这是她第一次因为婚姻案件,而突破了普通人对离婚纠纷的想象。
这个案件的当事人,给她发来的消息,都是这样开头的——“袁律师,救救我。”
“他又来了……”
“他在砸门,我好怕……”
后来,她接了许多类似的案件,出轨、控制、彩礼、算计、暴力,它们披着家务事的外衣,却往往演变成奇景——当事人即恐惧这些困难,也害怕面对自己离婚以后的生活。
面对这些奇人奇事,她常常自备金嗓子喉片,因为无论是保护当事人,还是和对方律师据理力争,她都得有一副好嗓子。
今天,袁金嗓决定记录下这一系列的故事,系列名就叫【奇婚事务所】。她想记录的,从来不只是输赢,而是让更多人站在第三者的角度,清楚看到婚姻中奇怪的事物,规避伤害,理性去爱。

如果不是后来发生的那些事,我几乎已经记不起第一次见到小雅的情况了。
2017年的深秋,我刚结束庭审,第一次见到小雅。她和多数金融白领一样,妆容精致,穿着得体,坐下时背挺得很直,一看就是受过良好教育,习惯把情绪收好的人,“袁律师,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事。”
我照例问了基本情况:
小雅,28岁,名校毕业,在本地一家金融机构做业务骨干;丈夫陈文寒和她同岁,同样毕业于名校,也是她的初恋,两人结婚才一年多。
婚前陈文寒在事业单位,虽然收入不如她,但胜在稳定,人也看着温和体贴。加上两人学历相当、老家在江苏同一县城,在旁人眼里是“门当户对”。
但婚后不久,陈文寒就辞职在家“晃悠”,收入微薄。目前两人带着孩子在本地租房,无业的公婆也搬来同住,帮助照顾孩子。
“有原则性矛盾吗?比如出轨?”我按照惯例询问。
“没有出轨。”小雅停顿了一下,语气依然平稳,“但他打了我一巴掌。因为我不肯在他父母要求的房产证上加名字。还有……我觉得我们的财务状况有问题,他总是以各种名义把我的钱转走。”
动手了?!干这行久了,我很清楚“第一次动手”意味着什么。
但我也同样清楚,绝大多数人,并不会因为这一巴掌就下定决心离婚。
果然,她很快把话题转到了她真正关心的部分——“算账”。
“如果离婚,他大概能分走多少?”
“孩子判给我的概率大不大?”
“协议和起诉,哪个成本更低?”
她问得条理清晰,几乎没有犹豫,不像是在谈离婚,倒像是在给客户做风险评估。
紧接着,她又补充了一句“当然,如果能好好谈,也不是非要闹到法院。毕竟孩子还小,他是我初恋,可能就是一时冲动。”
她告诉我,自己已经带着孩子住进了酒店,“想让他冷静一下,也给彼此留点余地。”在她看来,只要自己姿态够硬,陈文寒为了保住经济来源,肯定会来求和,这事儿就能翻篇。
看着她,我心里隐约有点不安。但我还是保持了职业克制,“能谈妥最好,协议离婚成本最低。”我说,“我帮你拟个方案,你回去跟他谈。”
她明显松了口气,像是找到了一个安全出口。
可惜,真正的失控,才刚开始。
半个多月后的一天,我刚要睡,小雅电话来了。
“袁律师,他把锁换了。”
我愣了一下,这是谈崩了?
“我回家拿东西,门打不开。”她声音里带着不可置信,“他们把锁换了,把我的衣服全扔楼道里了……”
陈文寒一家认定她只是在“闹脾气”,只要手段够狠,她肯定服软。
“先找个安全地方住,别一个人待着。”我赶紧提醒。
“那能不能先发个律师函?我想逼他坐下来认真谈。”
“小雅,他现在这样,可不是想跟你谈条件的。”
她没反驳,只轻声说了一句:“可我真的不想闹上法庭。”
到这时候,她想的还是“控制局面”,试图把这张翻了的桌子扶正。在“安全”和“体面”之间,她本能地选了后者。
出于尊重当事人意愿,我仍答应帮她协议离婚。只是挂了电话,我隐约觉得,这事儿恐怕没法善终。

即便如此,我也没料到,对方的下一步会来得这么快。
没几天,我再次接到了小雅的电话。
“袁律师,救救我……”电话那头的声音是断裂的,带着明显的哭腔,“不管我搬到哪里,陈文寒都能找到我……”
她的语句是碎的,像是情绪彻底失控后的倾倒。
“他抢我包,扯我的头发。”
“他说,要把孩子扔进河里……”
我坐直了身体,脑子一瞬间变得异常清醒。
如果说之前的行为还可以被解释为“施压”,那么现在,这已经是赤裸裸的恐吓了。
“小雅,”我打断她,“你现在在哪儿?周围安全吗?”
确认她暂时安全后,我们约在一个隐蔽的咖啡馆见面。
我早到了几分钟,坐在角落,脑子里全是她那句——“不管躲哪都能被找到”。
既然小雅已经刻意藏了起来,陈文寒到底是怎么一次次精准摸上门的?
不一会儿,小雅来了。即使在室内,她也戴着压得很低的鸭舌帽,口罩捂得严严实实。她没有立刻寻找座位,而是先在门口谨慎地扫视店内,之后才快步走向我的位置。
她摘下口罩的那一刻,我差点没认出来。面色蜡黄,眼窝深陷,眼神里全是惶恐,和不久前判若两人。
“我刚搬的地方,他就能找到,这是咋回事?”小雅问我。
我猜测,有没有可能是身边熟人和他说的?
“不可能,我这次搬家除了我妈谁都没告诉……”
我也在想这个问题。一个平日看似温吞的男人,怎么突然有了这么精准的追踪能力?
在我的追问下,小雅终于吐露了更多细节。原来之前她在咨询时轻描淡写的那句“因为房产证没加名打了一巴掌”,并不那么简单,我逐渐了解到这个家庭背后的“真面目”。
小雅告诉我,婚后她不仅要负担全家开支、房租,养着公婆,还得帮还男方老家那套空置婚房的贷款。她起初并未计较,甚至将积蓄全权交给丈夫打理。
孩子满一岁时,小雅想在南京买学区房。首付由她和自己父母这边拿大头,默认房产证上写夫妻两人的名字。这时公婆却提出了一个令人惊愕的要求——新房必须加上他们的名字。理由是老家婚房已掏空家底,儿子现在买新房,加父母名字“天经地义”。
小雅养着全家,新房还要奉上3/4以上份额,小雅不能接受,所以尴尬但礼貌地拒绝了。
小雅说后来她才想明白:正常人家的父母,哪能干出这种事儿?能提这种要求的,那绝对不是善茬。
小雅的拒绝把公公惹毛了。当小雅说“那要不也加我爸妈名字”时,公公彻底炸了。
他指着小雅骂:“一个女人轻松赚这么多钱,不就是在外面卖的?婊子、烂货,还矫情……”骂累了,他冲着缩在一旁的儿子吼了一嗓子:“老婆不听话,打一顿就好了!”
接下来的是小雅至今挥之不去的噩梦——那个受过高等教育、平时文质彬彬的丈夫,毫不犹豫抬起手,狠狠给了她一耳光。
啪的一声,小雅被打懵了。她想不通,为什么公公一句话,就能让老公挥出巴掌。
公公盯着她惊恐的眼神,冷冷地甩出一句:“我坐过牢,什么都不怕。你再倔,小心弄死你。”
婆婆则在一旁“劝和”:“男人打老婆很正常,我们都是这么过来的。等他老了,打不动就好了。”
到这时候小雅才彻底醒悟:这哪是过日子,这就是闯进了一个暴力被默许,甚至被当成“家规”的流氓团伙。

面对这样一个流氓团伙,讲道理是没用的。小雅决心离家,带着孩子重新租房,为了逼退对方,小雅一怒之下断了家里的“供养”——之前房子的房租不付,信用卡也停了。
这一下,彻底捅了马蜂窝。男方一家既不离,也不搬,而是开始了疯狂的报复。
小雅的工作电话被24小时骚扰轰炸,导致她完全无法正常工作。不管她搬到哪——朋友家、新公寓,不出三天,陈文寒一定会像幽灵一样出现在门口。
“他每次堵你,除了动手,还有什么奇怪举动吗?”我问。
“有!他老抢我手机!”
“手机里有什么?”
“他想转走我理财账户里的五十万,还有银行卡、微信、支付宝。”
那笔五十万元的理财,是小雅婚前申购成功的,不仅时间点在登记结婚之前,资金本身也是她和两位闺蜜共同所有的。陈文寒一直试图把这笔钱赎回,转到自己名下。
望着眼前几乎被摧毁的女孩,我意识到,我面对的不是一桩普通鸡毛蒜皮的离婚案件,——对方的行为正在迅速失控,而小雅的状态也让我隐约担心,整个事情随时可能朝更糟的方向滑去。
我要做的,不仅仅是帮小雅离婚。更迫切的,是帮她活下去。
我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以前看TVB律政剧的画面,那些遭到骚扰和威胁的当事人,都会申请一张纸——“人身禁制令”。 而在大陆地区,它叫作“人身安全保护令”。
那是我执业的第六年。相比刚入行时聚合财富,我已经算是一个相对成熟的律师了。
2011 年,我接手的第一起离婚案就牵涉人命。同事后来半开玩笑地说,我有一种“吸奇体质”,总会遇到那些不断突破普通人想象的婚姻案件。它们一次次刷新着我对关系边界的认知,小雅的案子也不例外。
也正是在这些时刻,我开始反复想到一种可能——如果能有人身安全保护令,或许很多关系,就不必非要走到最危险的那一步。
其实早在2008年,国内就有法院发过人身安全保护令,虽然数量极少,但至少说明了一件事:打老婆不是家务事。2015年12月27日,随着《反家庭暴力法》出台,“人身安全保护令”更正式、更明确地在法律中得以体现。
到了2017年,这法律刚施行一年多。对于大多数人来说,这个概念还停留在电视剧里,现实中是个“新物种”。普通老百姓不懂,就连律师也很少见。一方面是家暴隐蔽性强,很多当事人要么刻意隐瞒,要么自己骗自己说是“家务事”;甚至为了达成尽快离婚的目的,把“不报警、不闹大”当成了私下交换的条件。“民不举官不究”,法院实际能遇到的案子少之又少。
更棘手的是,当时只有一部“光杆法律”,没有司法解释。流程怎么走?到底保护谁、禁止谁?这些在当时都是有争议的,大家心里都没底。
但我很清楚,这是小雅唯一的救命稻草。因为这张纸能把陈文寒的暴行,从扯不清的“家务事”,直接划进“违法”的红线里。
那一刻,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——身边同事没人做过,没得参考,那我就做“吃螃蟹”的人。

我将男方跟踪、殴打、骚扰小雅的证据收集好,满心期待地交给了离婚案法官,但结果兜头一盆冷水:证据不足,不予受理。
法官的理由很现实:男方跟踪可能是为了求和,拉扯没造成轻伤以上后果,至于“呼死你”软件,没法证明是他买的。这到不了发保护令的程度,再回去调解调解吧。
路好像被堵死了。
就在我发愁的时候,小雅那边又出事了。
小雅是个很有分寸的姑娘,不好意思总打扰我。那次求救电话,是她实在走投无路了。当时我特意叮嘱她:“以后有事,随时给我打电话。”
但这句承诺,却差点让我先崩溃了。接下来的几天,我的手机成了“热线”。不管白天黑夜,电话一接通,全是她崩溃求救的哭声:“袁律师,他又来了……”“他在砸门,我好怕……”
这种高频的恐惧,连我这个旁观者都开始出现生理反应。我突然意识到:坐在办公室看卷宗的法官,永远无法体会这种濒临崩溃的绝望。
如果不让法官亲耳听听,这就是个死局。
于是,我教了小雅一招并不体面的办法:下次他再骚扰,第一打110;第二,立刻打法官办公电话,接通后就把现场的声音直播给法官听。
这招有点像是在“逼宫”,并不体面,但我顾不上那么多了。
另外我还告诉小雅,怀疑她被什么科技手段定位了,尽可能地把手机和手机卡全换一下,旧的不要留在身边。后来又让小雅检查随身的一切东西,衣服、包……觉得有可疑的一律扔掉。
几天后,法官也“崩”了。
在接听了多次小雅颤抖,甚至歇斯底里的求救电话后,法官终于主动打来电话,语气全是无奈:“袁律师,赶紧立案吧,如果情况属实,这个保护令我们发。”
我终于松了一口气。
不过这口气并没有松太久——
第二天,已经过了下班时间,我再次接到法官电话。他告诉我,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单独立案,不在原离婚案的受理范围内。因为制度刚推行不久,承办法官根本没有实际操作过,流程并不熟悉。
第二天一早,我往返法院,重新递交材料。又等了将近两天,才等到承办法官的电话——
通知第二天现场听证。
听证会开始前,我特意拉住小雅叮嘱:“陈文寒很会演戏,待会儿不管他说什么,你一定要控制情绪,你是受害者,要展示痛苦,但别撒泼。”
我之所以在听证前反复叮嘱小雅,是因为在前期调解中,我已经对双方有了一个大致判断。
第一次见到陈文寒,他脸圆圆的,说话不急不缓,看起来甚至有点憨厚,很难把他和家暴者联系在一起。调解时,他坚持不肯离婚,反复强调“我们感情很好”“孩子还小”;可一转头私下沟通,他又提出,想离婚就得多给钱。
这种反差让我开始警惕——在场面上,他永远占据道德高地;在场面外,他却在反复试探底线。小雅越是情绪失控,他反而越显得冷静克制,像是站在一旁,看着她一步步把自己推向不利的位置。
相比之下,小雅并不是一个“完美受害者”。她平时在陈文寒面前不太敢正面冲突,可一旦进了法院,或许是觉得有了法律撑腰,她积压的恐惧就反弹成了攻击欲,话就多了起来。她很容易被对方激怒,一旦情绪上头,说话就失了分寸,什么难听说什么。
这也是我最担心的地方。
但这次我还是低估了陈文寒的下限,也高估了小雅的忍耐力。
法庭外,法官还未到,陈文寒就开始冷嘲热讽,不断刺激小雅,并扬言要抢夺孩子、溺死孩子,以此威胁小雅。没有任何一个母亲能忍受这种威胁。那一刻,小雅积攒了几个月的怨气瞬间爆发。她完全忘了我的叮嘱。
她指着陈文寒,又指向一旁的公公,声音彻底失控:“你们一家算什么东西?吃我的、穿我的、用我的,还敢这样对我?”
那些原本被她死死压住的委屈,一下子全翻了出来。她骂他们不要脸,骂他们一家靠她养活,骂那个曾经对她动过手的男人——“你不是爱打人吗?你再打我呀……”
她已经顾不上体面,也顾不上后果,只是本能地把所有压抑过的恐惧和愤怒,一股脑地砸了出去。骂到最后,她嗓子发哑,整个人蹲在法庭门口,抱着膝盖,放声大哭。
就在这时,法官夹着卷宗走来了。
这一幕,精准地落入了法官眼中:一个歇斯底里的泼妇,正在辱骂她的丈夫。
完了。我在心里咯噔一下,这下受害者形象全崩了。

庭审一开始,陈文寒展现了“影帝级”的演技。
面对我们提交的种种铁证,他反而一脸苦涩地向法官大倒苦水。在他精心编织的叙事里,是非完全颠倒了:学历高、口才好的小雅成了家里“说一不二”的暴君,而他和年迈的父母,反倒成了为了“家和万事兴”一忍再忍的弱势群体。
他声泪俱下地控诉小雅长期拿钱“补贴娘家弟弟”,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被妻子榨干积蓄却还要忍气吞声的“老实人”。
“我掏心掏肺,把心都捧给她了,怎么就……怎么就换不来她一颗真心呢?”
说到动情处,这个大男人竟然当庭哭了。就在法官被这番深情告白弄得有些迟疑时,他看准时机,抛出了真正的杀手锏——一张4000元的收条。
“法官你看,这是上次她打伤我,警察调解时让她赔我的医药费。”
这件事小雅之前确实跟我提过一嘴——说是某天陈文寒上门闹事,赖着不走,非说手机在推搡中被她摔坏了。小雅为了息事宁人,只当是“破财免灾”,转了4000块钱打发他走。
当时我只当是一次普通的家庭纠纷,根本没往心里去。没想到,这笔被我忽略的“手机赔偿金”,竟被他包装成了铁证如山的“家暴医药费”。
这一刻,庭审的叙事重心,几乎被他硬生生扭转了。我心里第一次出现了不太好的预感。如果不是已经跟进案子好几个月,仅凭这几十分钟的交锋,连我都很难立刻分辨,他到底是加害者,还是“被逼急了的丈夫”,更何况是刚刚接手案子、对双方都还不熟悉的法官?
看到法官的表情逐渐变得犹疑,我几乎可以确定:常规举证,在这种对手面前,已经失效。如果按照我们既定的节奏往下走,我们越解释就会显得越像在狡辩。
陈文寒的脏水还在一盆接一盆地泼过来。小雅除了偶尔回骂几句,更多的时候被气到崩溃地哭了。我能感觉到,她在一点点塌下去。如果她在庭上塌了,这个案子,后面再怎么补救都很难,再这样下去,我们大概率会输。
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,迅速回忆小雅之前和我讲过的那些零碎细节——她为这个家庭付出的金钱、陈文寒父亲的为人,以及那些被反复提起、却从未写进任何笔录的“造黄谣”。
情急之下,我想到了一个险招——
因为陈氏父子一直死死咬着一个字不放——“钱”。他们要用钱定义这段婚姻,那我也要用钱,把他们真正的样子翻出来。
我并不能确定这样做一定有效,但如果什么都不做,小雅很可能等不到下次机会。
我深吸一口气,突然打断了他们,语速很快,不给他们反应的时间,也不给自己后悔的时间:
“到底是谁没良心?到底是谁养谁?你们老家的婚房,首付是借的,贷款是小雅还的,房产证上写的是小雅的名字吗?”
“你儿子从认识小雅起就没一份正经工作,租房她付,信用卡她还,连你们买房欠亲戚的钱,最后也是小雅在兜底!”
“现在就因为新房不肯加你们老两口的名字,你们就把她赶出家门、扔她的东西、拿孩子威胁她?”
“陈文寒,靠女人养、吃软饭,你不觉得丢脸吗?被你爸撺掇着打老婆,你还是个男人,是个父亲吗?”
这段话,我几乎是一口气说完的。说出口的瞬间,我自己都能感觉到危险,面对一个把暴力当成解决方式的人,我并不知道,下一秒迎来的会是辩解,还是拳头。
陈文寒本人反应并不激烈,可能是他早已在律师的训练下学会了“情绪管理”。但他那个自称“坐过牢”的爹先炸了。
老头腾地一下从旁听席跳起来,指着小雅破口大骂:“你放屁!她的钱就是我儿子的钱!一个女人轻轻松松赚这么多钱,能是什么好路数?不要脸!在外面抛头露面,不就是卖的?!”
他甚至把矛头转向了我。
“你这种烂货律师,你的钱也是卖来的!你们都是婊子——”
整个法庭瞬间安静了。女书记员打字的手都停在了半空。
我并不确定法官会如何处理,但我很清楚,对方这种无底线的失控,恰恰把“刀柄”递到了我们手里。
我没有退缩,直接指出对方正在公然对我方进行人格侮辱和造谣,要求立即拷贝庭审录像固定证据,并明确表示我们将报警追究到底。
听到“报警”二字,陈文寒立刻意识到不妙,冲上来拉住父亲,试图向法官解释,说父亲只是一时冲动。
但此时局面已经不再由他们控制了。
我对陈文寒说:“陈文寒,你听到了吗?你爸当庭侮辱你妻子是‘婊子’,你也认同吗?你全家就是靠着你口中‘婊子的钱’养活的吗?”
“你受过高等教育,这就是你的价值观吗?”
“你闭嘴!”老头彻底疯了,他猛地冲过栏杆,挥着拳头就要往我脸上抡:“打你怎么了?不听话就该打!我连你一起打——”

见陈父再次冲上前,我本能地把小雅拉到身后。那一刻,我的手心全是汗。理智告诉我,这是个机会——只要让他们在法官面前彻底暴露本性,这张保护令,基本就稳了。
但在情感上,看着那个红着眼、青筋暴起的男人,我心里其实在打鼓:万一这老头真疯了,当庭对我施暴怎么办?万一法官依然觉得这就是普通的家庭互殴,各打五十大板怎么办?
我这么做,赌的是我们人性中对暴力的本能厌恶。
我强压住心跳,转向法官,尽量让语气听起来冷静,但音量不自觉地拔高了:“法官,您看到了,这才是他们对小雅的真实态度,他们不但之前多次殴打小雅,之后必定还会继续殴打啊。恳请法庭立即签发保护令,避免悲剧发生。”
那一刻我其实已经在想,如果法官还不采纳,我接下来还能怎么做?
为了打消法官避免偏向任何一方的顾虑,我再次重申保护令本质上只是一道“防御性”的屏障,只要对方不再施暴,这张纸对他们的生活没有任何实质影响;也让我的当事人小雅,人身安全更有保障。
此时,陈文寒意识到父亲闯祸了,赶紧把父亲按回座位,脸上堆满了尴尬的笑,转头跟法官求情:“法官,误会,都是误会。刚刚是她们先挑衅的,我父亲平时是个老实人,只是气不过……”
“是不是老实人,证据会说话。”
我没给他把戏演完的机会,直接指着那张4000元的收条,当庭揭穿了真相:那天明明是他带人闯进小雅家闹事,警察一来,他便躺在派出所地上撒泼打滚,扬言不给钱就不起来。小雅转钱,纯粹是为了“花钱送瘟神”。“钱一到账,你‘蹭’一下就爬起来了。怎么,转账还能治病?”
没等他反驳,我紧接着抛出他当初威胁小雅的证据,质问道:“小雅为了照顾生病的母亲,想把孩子送回奶奶家,你却说‘敢送来就推河里淹死’。陈文寒,你这也配叫父亲?”
法庭里,再次出现压抑的沉默。
法官拿起我们提交的那摞证据聚合财富,目光扫向被告席:“被申请人,刚才你父亲已经当庭承认了‘不听话就要打’。所以,这些证据上呈现的伤情,都是真实的,对吗?”
陈文寒瞬间卡壳,支支吾吾地辩解:“不……不是打,法官,那只是……家庭纠纷,是争执……”
法官没听他的解释,继续追问:“那你父亲刚才说,以后小雅不听话,还会继续打。也是真的吗?”
“没有!绝对没有!那不是殴打……”陈文寒依然在嘴硬地否认。
最后法官说:“好吧,鉴于你们刚才的表现和已经发生的事实,我觉得这份保护令很有必要,至少能让大家都冷静冷静……”
“冷静什么?!”
法官的话还没说完,陈文寒突然“砰”地拍着桌子站了起来,竟然指着法官的鼻子威胁:“这个保护令不能签!你如果敢发保护令,我跟你没完,我就天天来法院闹!”
他老爸也站起来帮腔:“就是!凭什么发?发了对我儿子名声不好!再说了,是她本来就该打!”
那一刻,法官被气笑了。她一边快速整理卷宗,一边冷冷地说:“被申请人,原本在最后一刻我还在犹豫。但现在,你们用实际行动向我证明了,这个保护令,我必须发!休庭!”
此时,刚还气势汹汹的父子俩终于意识到“大事不妙”。他们赖在被告席上不肯走,又开始重复刚才那套车轱辘话试图找补:“法官,刚才是气话,真没打她……”
法官头都没抬,只是挥了挥手:“保护令只是一张纸,如果你刚刚说的‘没打人’都是真的,那这张纸对你不会有任何影响。现在,请你们立刻离开。”
陈文寒一家被法警请了出去。经过我身边时,我听见了那个刚刚还在痛哭流涕的男人,嘴里小声嘟囔着:“赚两个钱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。”在他看来,小雅不是“被伤害的人”,而是“犯了错需要被纠正的人”。
直到他们彻底消失在门外,法官才缓缓走向我们:“袁律师,保护令的裁定我今天就做,明天你来拿。”
直到此刻,小雅才真的缓过来。她瘫坐在椅子上,原本紧绷的神经一松,再次号啕大哭。
法官看着小雅,又看了看我,叹了口气:“袁律师,你也真是胆子大,刚才那老头冲上来的时候,你不怕吗?”
“怕啊。”我看着还在颤抖的小雅,苦笑了一下,腿其实有点软,“但我更怕小雅没命。”
趁小雅痛哭发泄的时候,法官又补了一句:“让你当事人以后管好那张嘴,太能骂了。要不是今天你把对方的真面目逼出来,真的怀疑她就是‘欠揍’啊。”
走出法庭时,阳光有些刺眼。虽然赢了这一仗,但我心里的阴霾并没有散去。刚才陈文寒嘟囔的话让我觉得不安,感觉他是那种非常偏执的人,在他的逻辑里,小雅不肯听话,想离婚,这就是一种挑衅。所以他从不觉得自己是在施暴,他觉得自己是在“管媳妇”。
我们刚走到大门口,路边树后突然窜出两个黑影——陈文寒父子竟然没走。
法官都要发保护令了还敢打人?!我一边尖叫,一边用身体死死护住瘦小的小雅,拼命往法院安检室方向退。
“等你拿到手再说吧!”陈文寒一脸狰狞。
万幸,一辆出租车停在了路边。我赶紧把小雅塞进车里,小雅看我一个人面对陈家父子,她还想从车里出来跟对方对峙,我死死顶住车门,让出租车赶紧开走。
小雅终于走了……陈文寒也瞬间收敛,不屑地看着我说:“要想安生地离婚,答应我提的条件就行……”
那天晚上,我失眠了。
我第一次认真问自己:今天是不是太冒险了,我到底是在帮小雅,还是把自己也推到了悬崖边上?如果法官今天没发火怎么办?如果保护令没用怎么办?
但我发现,我已经没有退路了。因为只要我一犹豫,脑子里就是小雅那句带着哭腔的“袁律师,救救我”。
有些案子,不是你准备好了才接的。是你已经站在那儿了,根本没得选。
那天之后,我就坚持:每次开庭,必须要求法官让我们先走十分钟,并请法警护送。于是,之后的每次庭审,就出现了民事诉讼中少有的“法警坐镇”的情形。每次庭审之后,法警都拦住他们,让我们先离开。即便如此,我们仍然有一次在法院外面被对方亲戚围堵、辱骂……
终于,那一纸来之不易的“人身安全保护令”发下来了。看着裁定书,我和小雅都长舒了一口气。现在有了这面法律的盾牌,终于可以挡住那双挥向小雅的拳头了。

刚拿到保护令那几天,小雅还是不敢松劲儿,她忐忑地问我:“袁律师,这纸真的管用吗?他……真的不会再来了?”
我当时信心满满地安慰她:“放心吧,这是法院下的令。他要是敢违反,后果他承担不起。”
那之后,陈文寒确实消停了一阵子。有几次他偶尔出现在了小雅的工作场所,小雅一报警他就跑了,同时他再也没有在小雅的住所附近出现。几个月过去,小雅慢慢卸下了防备,开始相信我的话——她安全了。
可谁也没想到,就在我们都以为翻篇的时候,陈文寒回来了。
四个多月后的一天,小雅突然给我发来几张照片。点开大图的那一瞬间,我心里“咯噔”一下,凉了半截。那是她的验伤照——头皮上光秃秃的一块,头发被硬生生扯掉了一大把,胳膊上全是渗血的抓痕。
原来那天傍晚,她刚下班叫了辆网约车。从单位门口到上车也就十几米的路,早就埋伏好的陈文寒带着一群亲戚突然冲出来,把她团团围住。
小雅拼命挣脱钻进车里,陈文寒追进车厢按着她打。路人想拉架,他们这帮人竟然顺势把小雅从车里拉出来,在地上一路拖拽。
光是看照片,都能感到那种疼痛和绝望。我既愤怒,又愧疚。愤怒的是,这一家人简直无法无天;愧疚的是,是我告诉她“有了保护令就安全了”。现在这些伤口,哪怕不在我身上,也像是在抽我的脸。
我立刻整理了所有证据,再次向法院申请:陈文寒严重违反保护令,必须拘留!
我本以为是铁板钉钉,结果却被法官的一盆冷水浇透了。
拒绝拘留。
法官的解释很现实,也很残酷:“袁律师,他的行为确实恶劣。但你要想清楚,你们还在离婚诉讼期,还有孩子。如果现在拘留他15天,第16天他出来了怎么办?他要是破罐子破摔,拿刀捅人,或者去伤害孩子,这个后果谁担?”
我张了张嘴,想反驳,却发现无话可说。
站在今天往回看,保护令制度已经真正具备了雷霆般的威慑力。现在的保护范围不仅扩大到了谩骂、恐吓、跟踪,更重要的是,如果被申请人敢违反禁令,情节严重的会被刑事定罪送进监狱。
但当时规则还没现在这么清晰。而法官的顾虑是现实的。这就是当下司法最无解的死结——我们想用法律惩罚恶人,却还要小心翼翼地不去“过度激怒”恶人。这听起来很荒谬,但为了当事人的命,我们只能忍。
最终,法院依据《反家庭暴力法》,对这次严重暴力行为,处以1000元罚款。
拿到裁定书那天,我觉得那张纸轻飘飘的,却又重得让人喘不过气。
1000元。这就是一个女人被当街扯掉头发、被践踏尊严的代价?
与此同时,我还接到了对方律师的电话。语气听起来很职业,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劝导:“袁律师,咱们都是代理人,办案子嘛,不要太牵扯到当事人的感情纠葛当中。”
我回道:“没有啊,我们就事论事,就证据论证据。”
“我就直说了吧,”她的语调突然一转,“袁律师,你的当事人就是个无赖。”
我愣了一下,没想到同行之间会用这种词。
她继续输出着她的偏见:“你看她开庭前那一出儿,像个泼妇一样骂街,整个过程中斤斤计较,这种人……”
那一刻,我再次感受到了那种令人窒息的“完美受害者”逻辑。在他们眼里,小雅被打了、被威胁了不能哭不能闹,只要她崩溃反击了,她就成了“无赖”,而那个把妻子打进医院的男人,反倒成了被泼妇欺负的老实人。
“某某律师,请你注意你的言辞。”我冷冷地打断她,“我的当事人是什么样的一个人,我比你更清楚。按你的意思,她就应该老老实实在家里挨打是吗?”
挂了电话,我长叹一声,强压下心头的怒火。
我没把这段对话告诉小雅。她在整个案件中承受的冷眼和偏见已经够多了,我不想让她知道,即便拿到了法律文书,偏见的大山依然还在。
那段时间,小雅整个人都变了,她变得很沉默。
有一天,她突然问我:“袁律师,你是不是也觉得……我像个疯子?”
我愣了一下。
她低着头,声音很轻:“我以前不是这样的。我以前也挺体面的。”
她说最近照镜子,看到里面那个头发乱糟糟、神经兮兮的女人,自己都被吓了一跳。“我有时候会想,是不是真的是我哪里做错了?不然他为什么非盯着我不放?”
她说这话的时候,不是在抱怨,而是在认真反思。这才是最让我难受的——她明明是受害者,却被逼到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“活该”。
我知道,光靠安慰没用。要想真正结束这场战争,不能再等着他来打,我们得主动出击。
这就是家暴案件最荒谬的地方:在法律介入之前,它被当作‘家务事’,受害者求助无门; 而在法律终于介入时,之前的‘家务事’又成了恶人脱罪的理由。
这一次,我必须撕开这层‘家务事’的遮羞布。那天深夜,我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,把这几个月所有的案卷、笔录、证据材料,全部摊在桌子上,决定从头到尾,哪怕是一个标点符号也不放过,重新筛一遍。

这一筛,还真让我抓到了那个一直都在的“死穴”——那张早先被我忽视的4000元收条。
之前庭审时,我只把它当成证明男方无赖的“敲诈证据”。但现在跳出思维定势,我越看越觉得不对劲:如果是普通的推搡,怎么可能赔这么多钱?这背后肯定藏着大事。
我立刻联系小雅,那天除了这4000元,到底还发生了什么?
关于那次冲突,小雅此前只是一笔带过。在她的认知里,那是一场已经“翻篇”的民事纠纷。
可在我眼里,那是一桩被强行压成“家务事”的刑事案件。
我追问她母亲当时的伤势。
她的回答,让我心惊——母亲脊椎侧歪,伴随脑震荡,在ICU里住了好几天,才脱离危险。“这么严重,为什么不报警立案?!”我几乎吼了出来。
“警察来了,但我妈已经被救护车拉走了。”小雅低着头,声音发颤,“陈文寒直接躺在派出所地上撒泼打滚,说邻居拉偏架打了他,不给医药费就不起来。警察看他那副无赖样,就定性成了‘互殴’,建议调解。我当时满脑子都是我妈在抢救,只想让他赶紧滚,就转了4000块钱私了……”
最致命的是,小雅当时根本不知道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,更不知道该申请伤情鉴定。她错过了固定证据的黄金窗口,如今只能回头去死磕那些冰冷的病历记录。小雅还说,后来陈文寒还把她弟弟也打伤了,同样按照家务事来处理的。
那一刻,我气得想砸桌子,又心疼得说不出话。
透过这些细节,我再次看清了小雅的死穴——她并不是软弱,她是从来没见过真正的恶。当陈文寒带着一帮人打上门时,小雅母亲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报警,而是下意识地想要维持体面,甚至请他们坐下吃饭,试图‘好好谈’。她们一家人都太善良、太讲道理了。执业这些年我见过很多的恶人恶事,却依然一次次为这样的受害者感到心痛。
弄清楚来龙去脉后,我立刻指导小雅:哪怕没有当时的鉴定,也要调取所有的报警记录和住院病历。只要打人的事实存在,只要造成的伤害被医生记录了下来,他就赖不掉。这4000元就不是赔偿,而是“故意伤害”的铁证!让母亲重新报警,详细陈述案发经过,坚决要求进行伤情鉴定,外伤看不出来也可以用病历和当时的影像资料。
在清查证据的过程中,我还有一个意外发现——来自申请保护令前两天对方律师发来的男方支付宝记录,本意是为了算清家庭花销。在密密麻麻的支付流水里,我发现了两笔几乎不起眼的订单——
一套“呼死你”软件,几枚“微型纽扣GPS定位器”。跟踪器的购买页面赫然写着“间谍用,超长待机”字样。
那一刻,一切终于对上了。
那个微型定位器,最初很可能被藏在小雅随身的物品里或者车的某个角落。怪不得之前让小雅换了手机和卡根本没用。
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人身保护令下来的几个月里,陈文寒只能去工作单位找小雅,——这并不是因为他突然敬畏了法律,而是因为我之前让小雅彻底清理了随身物品,无意中切断了他追踪的信号。他不是不想去家里闹,而是找不到小雅的家了。
既然你习惯躲在暗处放冷箭,那这一次,我就把你拽到阳光底下,让所有人看看你的真面目。
这又是一场极其艰难的拉锯战。
即使伤情严重、证据确凿,但当时办案机关依然习惯把这当成“两口子打架”。我们的刑事控告一次次碰壁。
关键时刻,那张保护令立功了。我们提交了这张“官方背书”,办案人员对案件性质的判断终于变了,调查速度明显加快。
最终,正义虽迟但到——
法院判决:陈文寒犯“故意伤害罪”,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;他母亲犯“故意伤害罪”,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(缓刑)。
在这判决中,那个最嚣张的“罪恶之源”——陈文寒的父亲,却全身而退了。
这个结果虽然让人遗憾,但也并不意外。因为在公安侦查阶段,陈文寒给我打过一通电话。
电话里,他一改往日的嚣张,甚至带着哭腔求饶。他提出,只要小雅撤回控告,不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,他同意立马离婚,放弃抚养权,连小雅的76万的婚前财产,也不要求分割了。
见我不松口,他又提出了一个荒唐的请求:能不能把所有的罪名都算在他一个人头上?
如果不是见识过这一家人的嘴脸,我差点就要被这“孝子”感动了。
在电话里,我严正告知他:作为代理律师,我对他说的每一个字都会如实转告当事人,私下勾兑绝无可能。刑事案件根本不存在“撤诉”一说。如果真想谈调解,就带上律师去派出所公事公办;至于能不能和解,那得看办案机关答不答应,绝不是我们私下能操作的。
陈文寒见我不帮忙,继续说:“袁律师,你们律师不都是‘吃了原告吃被告’吗,所以你也是可以帮我的啊,我可以给你费用的……”
我直接打断了他:“既然已经立案,那就交给法律吧。”
吃了原告吃被告——他把这句对律师最大的误解,当成了跟我谈判的筹码。可能在他那种人的眼里,只要把钱摆上桌,所有人的良心都是可以标价的。
见我彻底回绝,陈文寒又恢复了原貌,在电话里对我、对小雅一顿咒骂,我不再理他,直接挂断电话。
最终,所有的罪责都被他和那逆来顺受的妈扛下了。在这个父权至上的家庭里,父亲是皇权,儿子是太子,母亲只是随时可以牺牲的卒子。
随着陈文寒被刑事立案,加之保护令再次延期,小雅的离婚诉讼进展异常顺利,很快结案。小雅拿到了孩子的抚养权和应得的财产,一切终于尘埃落定。

一年多后,我的手机再次亮起了小雅的微信。
我本以为是给我介绍业务,结果点开一看,竟然又是求救。
原来,陈文寒刑满释放了。
这次他学乖了,不再直接动手,而是学会了“恶心人”。
他以“要求降低抚养费”为由,在几百公里外的老家起诉小雅,还要申请冻结账户。小雅被迫请假回老家应诉,可到了开庭那天,陈文寒根本就不出现。法院按撤诉处理。但过一个月,他又重新起诉。
这种“狼来了”的游戏,他玩得乐此不疲。那段时间,小雅最怕的就是手机响,一看到法院传票,整个人都会僵住。犹豫了很久,她才给我打电话,问能不能再委托我回老家应诉。
听完她的描述,我反而松了一口气。只要不是暴力伤害,这种耍无赖的小伎俩,在我眼里简直就是小儿科。
“小雅,这点破事不用花钱请律师。”我对她说,“但这一次,你得自己往前走一步。”
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,她小声问:“真的……可以吗?我一个人?”
我没有直接回答,而是教她整理好所有的传票和居住证明,自己写了一份《管辖权异议申请书》和一封投诉信寄给法院。信里只强调一点:原告多次起诉又无故缺席,是在恶意利用诉讼程序骚扰被告。
材料寄出几天后,小雅收到了法院的裁定——不是管辖权异议,而是男方撤诉。
她把截图发给我时,只说了一句话:“袁律师,他这次,好像真的没再闹了。”
我知道这对小雅来说,最重要的不是赢了官司。而是她第一次发现:原来不用躲在律师身后,她自己也能把恶人挡回去。
生活,好像终于要回到正轨了。
可惜,坏人是不会轻易收手的。
2023年冬天,离婚六年后的一天,陈文寒裹得严严实实,混进了小雅的小区。
恐惧是有记忆的。即便他刻意遮住了脸,小雅还是在猫眼里,一眼就认出了他,本能地后退了一步。
陈文寒在门口徘徊,对着猫眼做抹脖子的动作。每次警察一来,他就溜之大吉;警察一走,他又像幽灵一样冒出来。即便偶尔被撞见,他也始终有一套说辞——来看孩子,没有冲突,没有打人,也没有扰民。警察能做的,只是反复劝阻。
他还开始在朋友圈发那种“君子报仇十年不晚”的疯话,截图很快传到了小雅手里。
面对这种“不违法但恶心人”的骚扰,常规手段确实失效了。
“袁律师,是不是真的拿他没办法?”小雅的声音里又透出了久违的无助。
“既然他不讲武德,那咱们就用魔法打败魔法。”
我让小雅带着陈文寒的照片、朋友圈截图、当年的保护令裁定、离婚判决书、刑事判决书直接拍在了物业经理的桌子上。
“看清楚,这个人有严重暴力前科,坐过牢。现在他天天在小区晃悠,如果再放他进来,一旦出了人命……”小雅盯着经理的眼睛,一字一顿地说,“你们物业就是第一责任人。到时候不仅要赔偿,你们这小区出了凶杀案,以后谁还敢住?这个责任,你担得起吗?”
物业人员的态度本身是不积极的,有点甩锅地解释道:“我们也不知道这个人是怎么进来的呀,大家已经很尽责了……”
但这一次,小雅没有退。
她自己打印了几十份告示,上面贴着陈文寒的照片和判决书截图,写着:“此人有暴力倾向,请业主注意安全,发现可疑人员立即报警。”
她要求物业必须把这些告示贴在门禁和电梯口,否则就拒交物业费并向住建局投诉。
从那天起,小区的安保明显收紧。陈文寒,再也没能混进小区。
进不了小区,陈文寒又把目标转向了孩子。
他在学校门口蹲守,趁外婆接孩子放学时冲上去拉扯,当街下跪哭诉“想见女儿”。幸好路人挡了一下,没让他得逞。
事后,小雅几乎是发抖着给我打电话。我让她立刻带孩子去医院做心理评估,并申请中止探视权。
法庭上,陈文寒还在表演父爱如山。但当法官问孩子愿不愿意见爸爸时,孩子只说了一句话:“爸爸很可怕。”
那不是控诉,那是本能。
中止探视的裁定很快下来了。
小雅和我说,原来,自己真的可以一次次,把恶人挡在门外。

一年后,2024年的一天,我的手机再次震动起来。
屏幕上跳动着“小雅”的名字。我心里猛地一沉,熟悉的预感涌上心头。我立刻走出会议室,深吸一口气,接起来。
“喂,袁律师……”电话那头小雅的声音有些迟疑。
我握紧了手机:“别怕,是不是他又找麻烦了?”
“不是不是!”电话那头传来一阵轻快的笑声,“袁律师,我是想告诉你一个好消息……”
这声音清脆、明亮,完全不是当年那个在深夜里哭着求救的女人了。
小雅说,她有了新男友,想咨询一下再婚的法律问题。她说,这一次,她想认真走向下一段人生。
听着她絮絮叨叨地说着未来的打算,我忽然意识到——
她已经很久,没有再向我求救了。
挂了电话,我站在窗前很久没动。
这些年里,我陪她走过报警、取证、立案、庭审、判决、出狱后的骚扰、一次次防守与反击。每一步都不体面,也不轻松,甚至谈不上“赢”。我们只是一次次撑住,一次次把她从“快要被拖回去”的边缘,拉回来一点点。
而现在,她终于不需要再靠这些手段,来确认自己是不是安全了。
直到这一刻,我才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意识到——
法律有时确实很慢,也很有限。它不能替一个人重生,不能抹去恐惧,更不能保证此生无痛。
但在一次次被使用、一次次被顶住之后,它至少能在最黑暗的地方,为一个已经快要被吞噬的人,守住那条不被拖回深渊的底线。
而正是这条底线,让人有机会,多活一次。

每当网上出现家暴新闻,评论区里总会出现一些看似理性的追问——
“为什么不报警?”
“为什么不离婚?”
“肯定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。”
这些话说起来很轻松,却很少有人真正站在当事人的位置上想一想:当恐惧、犹豫和一次次自我说服层层叠加时,迈出那一步,往往比想象中要难得多。
袁律师说,这些年,法律在一点点往前走。财产规则更清晰了,对弱者的保护也越来越明确。
很多制度的推进,看起来只是向前挪了一小步,却可能改变一个人的处境——比如那张后来被越来越多人知道、也开始被真正使用的人身安全保护令。
她也正是在这些变化中慢慢意识到,制度并不只是写在纸上。它一旦被真正启动,就可能为身处困境的人,争取到一段喘息的时间,甚至一条退路。
但在她接触的那些当事人身上,亲密关系破裂时的迟疑、不安与反复,几乎从未消失。
她见过一次次来咨询、却始终下不了决心离开的当事人;也见过更多看起来平静、却在长期消耗中慢慢塌陷的关系。
所以在这个系列里,她更愿意记录的,并不只是输赢和结果,而是这十几年里,人们如何一点点重新理解婚姻、理解边界,理解“离开”这件事本身。
关注这个系列你会看到真实发生过的故事被看见、被理解,选择的重量,就不必再只由当事人一个人承担。
(文中部分人物系化名)
编辑:月半 冥蒸蛋 火柴
插画:大五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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